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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7、何謂恩威?

2025-05-17 作者: 易楚

157、何謂恩威?

“下延尉獄?”公孫遺吃驚地反問,“獄?”

馮子都點頭確認:“廷尉——獄”

公孫遺開始同情河南太守了。

——下廷尉獄與下廷尉的意義完全不同。

秦以法國立國,漢承秦製,可以說,漢在處置違法問題上是有一套很成熟的製度。

以官吏來說,一旦被人告發,那麼,一般就會交給相應的部門進行調查,也就是常見的“事下有司”,之後,相應的部門就會開始調查,也就是“案”、,如果被告發的這個官員的級足夠——從孝文皇帝時開始,也就是秩位在二千石以上——那麼,一般來說,除非是像周勃被告發謀反那樣倒黴,被孝文皇帝直接下獄案驗,這個官員是不會直接被訊問,當然也不會被收捕下獄,相關部門隻會調查相關的證人、搜集相應的證據。如果最後,證實這個官員確實有罪——不管是不是之前告發的罪行——調查者才會向有相應的負責處罰、審判該官員的部門指控這個官員的罪行,也就是“舉”,這個過程合稱“案舉”,也可以更簡單地用一個字概括——“劾”。

因此,一旦案舉,有了劾章,按製,接下來就是正常的刑罰程序。

——逮捕、驗治、訊鞠、論報了。

事實上,對官員來說,案舉結束,在犯罪事實上已經是無可辯解了,因此,根本不需要再對其本人進行訊問了。

——為什麼二千石有罪先請是優待?

——既然已經認定有罪了,那麼由上直接裁決,顯然比再去獄中經受那些繁瑣的程序要舒服不少。

當然,一般來說,皇帝要麼不理會劾章,要麼直接裁決,要麼下廷尉,要麼朝會公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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